网购缺陷商品召回新规发布:面向电商平台,市监总局将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
网购缺陷商品召回新规发布:面向电商平台,市监总局将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
网购缺陷商品召回新规发布:面向电商平台,市监总局将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6月13日,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》(以下(yǐxià)简称(jiǎnchēng)《公告》)。
▲示意图 图据图虫创意(chuàngyì)
在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(zhàokāi)的(de)新闻(xīnwén)发布会上,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、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(wángqiūpíng)介绍,2024年网上零售额突破13万亿元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三成(jìnsānchéng)。消费新格局下,消费者的期待已从“买得到”到“买得放心(fàngxīn)”,从“性价比”升级为“安全感”。《公告》的发布是缺陷消费品召回从线下向线上延伸的重要举措,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召回监管工作效能,织密线上消费放心网,提振和扩大(kuòdà)消费。
王秋苹表示,加强网络销售(xiāoshòu)消费品召回监管,既(jì)是回应群众对“线上放心消费”的殷切期待,更是(gèngshì)筑牢消费安全防线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此次发布《公告》,主要基于几个方面考虑:
在制定背景(bèijǐng)方面,一是响应政策号召,营造良好消费环境。党的二十(èrshí)届三中全会、中央经济(jīngjì)(jīngjì)工作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,都对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,为《公告》的出台,指明了方向。
二是(shì)破解监管难题,回应百姓消费期待。网络交易在带来便利的同时,也给召回(zhàohuí)监管带来诸多挑战。例如平台(píngtái)经营者召回信息获取不畅、履责困难,消费者召回信息获取渠道有限(yǒuxiàn)、自主判定能力不足,跨境商品召回更是面临境外主体配合度低、落地难的困境。解决这些痛点问题,是回应群众(qúnzhòng)对“线上放心消费”期待的务实之策。
三是借鉴经验成果,完善监管制度体系。《公告》既汲取了(le)欧盟《通用产品安全条例》确立的(de)产品安全责任人制度精髓,又参考了长三角(zhǎngsānjiǎo)五省市(shěngshì)建立的网络销售消费品(xiāofèipǐn)召回监管常态化协作机制,旨在实现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、区域实践全国推广,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制度体系。
为确保《公告》落地见效,王秋苹(wángqiūpíng)介绍(jièshào),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几项措施。
一是加强召回监管力度。市场监管(shìchǎngjiānguǎn)总局将持续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,强化问题精准识别,及时采取处置措施,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。对不(bù)履行召回责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,依法责令(zélìng)召回并加大处罚力度,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权益,维护市场秩序(shìchǎngzhìxù),让消费者“敢消费、愿(yuàn)消费”。
二是创新召回(zhàohuí)监管(jiānguǎn)方式。总局将持续推进召回监管模式创新,面向电商平台,常态化推送消费品(xiāofèipǐn)召回信息,不断提高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的及时性,推动线上线下召回一体化,让监管“跑”在风险前面。
三是凝聚召回监管合力(hélì)。总局将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(gòngzhì)承诺,制定电商承诺监测指南,设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承诺考量指标,定期对平台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。通过凝聚各方合力,共同守护网络销售(xiāoshòu)消费品安全,让线上(shàng)消费成为消费者的“安心之选(zhīxuǎn)”。
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(běijīng)报道
编辑 杨珒(jīn) 责编 魏孔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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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3日,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》(以下(yǐxià)简称(jiǎnchēng)《公告》)。
▲示意图 图据图虫创意(chuàngyì)
在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(zhàokāi)的(de)新闻(xīnwén)发布会上,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、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(wángqiūpíng)介绍,2024年网上零售额突破13万亿元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近三成(jìnsānchéng)。消费新格局下,消费者的期待已从“买得到”到“买得放心(fàngxīn)”,从“性价比”升级为“安全感”。《公告》的发布是缺陷消费品召回从线下向线上延伸的重要举措,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召回监管工作效能,织密线上消费放心网,提振和扩大(kuòdà)消费。
王秋苹表示,加强网络销售(xiāoshòu)消费品召回监管,既(jì)是回应群众对“线上放心消费”的殷切期待,更是(gèngshì)筑牢消费安全防线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此次发布《公告》,主要基于几个方面考虑:
在制定背景(bèijǐng)方面,一是响应政策号召,营造良好消费环境。党的二十(èrshí)届三中全会、中央经济(jīngjì)(jīngjì)工作会议和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,都对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提出了明确要求,为《公告》的出台,指明了方向。
二是(shì)破解监管难题,回应百姓消费期待。网络交易在带来便利的同时,也给召回(zhàohuí)监管带来诸多挑战。例如平台(píngtái)经营者召回信息获取不畅、履责困难,消费者召回信息获取渠道有限(yǒuxiàn)、自主判定能力不足,跨境商品召回更是面临境外主体配合度低、落地难的困境。解决这些痛点问题,是回应群众(qúnzhòng)对“线上放心消费”期待的务实之策。
三是借鉴经验成果,完善监管制度体系。《公告》既汲取了(le)欧盟《通用产品安全条例》确立的(de)产品安全责任人制度精髓,又参考了长三角(zhǎngsānjiǎo)五省市(shěngshì)建立的网络销售消费品(xiāofèipǐn)召回监管常态化协作机制,旨在实现监管规则与国际接轨、区域实践全国推广,进一步完善我国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制度体系。
为确保《公告》落地见效,王秋苹(wángqiūpíng)介绍(jièshào),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几项措施。
一是加强召回监管力度。市场监管(shìchǎngjiānguǎn)总局将持续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常态化监管,强化问题精准识别,及时采取处置措施,确保缺陷消费品及时退出市场。对不(bù)履行召回责任的电子商务经营者,依法责令(zélìng)召回并加大处罚力度,全方位保障消费者权益,维护市场秩序(shìchǎngzhìxù),让消费者“敢消费、愿(yuàn)消费”。
二是创新召回(zhàohuí)监管(jiānguǎn)方式。总局将持续推进召回监管模式创新,面向电商平台,常态化推送消费品(xiāofèipǐn)召回信息,不断提高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的及时性,推动线上线下召回一体化,让监管“跑”在风险前面。
三是凝聚召回监管合力(hélì)。总局将组织实施电子商务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(gòngzhì)承诺,制定电商承诺监测指南,设置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承诺考量指标,定期对平台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。通过凝聚各方合力,共同守护网络销售(xiāoshòu)消费品安全,让线上(shàng)消费成为消费者的“安心之选(zhīxuǎn)”。
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吴阳 北京(běijīng)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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